国家药监局发布《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更新时间:2022/6/2 14:36:39 浏览次数:1997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扫描下载体外诊断头条APP
扫描关注CAIVD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CAIVD官方视频号
扫描关注CACLP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