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2/10/19 13:50:42 浏览次数:308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临床检验专业组研究编制《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tw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可君 010-53852618。 

附件:

1.《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3.《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扫描下载
体外诊断头条APP
扫描下载
载玻片APP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视频号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