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更新时间:2023/1/16 15:59:32 浏览次数:20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扫描下载
体外诊断头条APP
扫描下载
载玻片APP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视频号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