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3年第33号)

更新时间:2023/7/24 18:57:30 浏览次数:3662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3年第33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1号发布),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20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3号通告.doc


扫描下载
体外诊断头条APP
扫描下载
载玻片APP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视频号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