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11省份直辖市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出炉
更新时间:2026/8/10 19:37:29 浏览次数:14812026年以来,随着国家医保局《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全面落地,一场关乎精准诊断价值的全国性价格体系重构正在加速推进。从山城重庆率先破冰,到青海、上海紧随其后,再到年中湖北、河北、江西等地的密集发布,病理服务的“价格坐标系”正被逐一校准。截至8月初,已有十余省份正式印发执行文件,并明确了医保支付边界。详情如下:
重庆市
1月1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6〕1号,规范整合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后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3项,其中:主项目28项,扩展项2项,加收项3项。自2026年2月27日起执行。
重庆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青海省
4月16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病理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青海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上海市
6月3日,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规范调整本市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6〕11 号,自2026年6月5日起执行。
上海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上下滑动浏览)
湖北省
6月26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做好消化系统、血管、淋巴系统、颌面外科类和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
湖北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河北省
7月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本通知自2026年9月15日起执行。
河北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江西省
6月29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整合病理类、疝甲乳类、物理治疗类、口腔类、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颌面外科类、一般治疗类、血管淋巴系统、药学类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通知于2026年10月8日起执行。
江西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四川省
6月30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贵州省
7月6日,贵州省医保局关于新增“一般治疗类”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包含病理类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
贵州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甘肃省
7月15日,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消化系统、血管淋巴系统、颌面外科类、病理类、物理治疗类、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一般治疗类、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统一自2026年8月7日零时起正式执行。
甘肃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上下滑动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
7月29日,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消化系统类、疝、甲乳类、物理治疗类、血管、淋巴系统类、颌面外科类、病理类、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山西省
8月6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整合规范口腔、颌面外科、病理和药学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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