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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关于提醒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7/6/16 12:27:35 浏览次数:2917

为指导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序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工作,现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到期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目录予以发布。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要求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属地市局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做好延续注册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附录: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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