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总局公开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更新时间:2017/12/6 10:58:13 浏览次数:2160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ngying@cfda.gov.cn,并注明邮件主题“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事项决定意见”。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管理审批事项的决定.doc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起草说明.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扫描下载
体外诊断头条APP
扫描下载
载玻片APP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IVD官方视频号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