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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IPO门槛再提高,三年研发投入要超8000万

更新时间:2024/4/14 9:27:29 浏览次数:1104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均有所提高,意见稿一经发布即引发业内关注,被多位生物医药产业人士视为“上市审核收紧的又一信号”。



此次修改意见稿中,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8000 万元以上;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7 项以上;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4)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的要求,但研发投入占比应在 10%以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为落实科创板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首次公开实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一、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8000 万元以上;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7 项以上;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4)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的要求,但研发投入占比应在 10%以上。


二、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三、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落实本指引制定具体业务规则。


而在此之前,3月15日,在《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中,证监会就已明确提出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其中,关于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从严审核”,要求企业充分论证持续经营能力、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就科创属性等逐单听取行业相关部门意见。这意味着,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未来想要在A股上市,难度将进一步升级。



支持“真创新”的本质未变



“我们调研发现,不少企业确实比较担忧当前IPO审核收紧的趋势,不过,在科创板对首次IPO企业审核趋严的背景下,其鼓励和培育硬科技、真创新企业发展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苏州研究中心主任、苏州科技大学教授徐天舒表示。


徐天舒指出,首先,IPO的审核趋严并非针对生物医药行业,而是跟当前正在进行的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的大背景有关,实质上是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其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当下阶段科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企业研发的投入和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不同企业的差异化特征逐渐显现,根据现阶段的新情况,科创板要更好地凸出对“硬科技”“真创新”的指引性作用,评价指标、审核要求做出适当调整是应有之举。


“随着科创板的成熟,以及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行业必然会过渡到优胜劣汰的阶段,上市审核趋严难以避免。从实践看,企业的‘科技底色’是决定其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经营的关键。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成长,但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生存环境将会被进一步压缩。”艾媒咨询首席咨询师张毅分析认为。


监管“收紧”的背景下,生物医药企业应当如何过渡?徐天舒认为,对创新企业来说,有些路是绕不开的,一定要在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上下功夫;其次,上市只是融资渠道的一种选择,创新药企要根据自身情况,平衡造血能力和研发管线投入,选择多元化的融资策略。


张毅则建议,长期来看,未上市的创新药企应当在在未来立项时重新思考管线的价值,针对未满足临床需求布局的差异化管线,将会成为创新药研发的主旋律;即使是已上市的创新药企,也应思考如何管理管线、推进临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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