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自检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5年7月11日前反馈至ylqxzc @nmpa.gov.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反馈意见”。
附件:
1.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模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意见稿详情)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