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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确医养结合时间表

更新时间:2016/6/12 14:56:04 浏览次数:1718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要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7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医养结合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做好对社区、居家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失能、慢病老年人康复服务,开展中藏医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完善健康养老政策。到2017年,各县(市、区、行委)100张及以上床位的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敬老院)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的比例2017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到2020年,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实施意见》还规定了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和落实扶持激励政策等保障措施,明确了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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