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酶标仪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54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动态血压测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心电图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病人监护产品(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4. 4心电图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
5. 病人监护产品(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9月25日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