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124258519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15城入选!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确定基层医疗卫生重点联系点

更新时间:2026/7/21 17:48:08 浏览次数:310


图片








15个重点联系点作为“先行先试”载体,将承担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任务,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政策在地方形成完整实施方案。

我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在医保赋能基层领域迈出实质性关键一步。

7月17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的通知》,正式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晋城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六安市、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酒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5个市(州)为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城市点。从地域来看,从东部城市到中西部地区,从省会城市到民族自治州,此次入选的15个联系点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国家层面将通过监测不同经济水平、人口结构与医疗资源条件下的实施效果,验证医保支持基层政策的适配性与有效性。据悉,2026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待遇、家庭医生签约、支付方式、基层用药、基金结算、医保经办和长期护理服务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措施,旨在以医保支付为杠杆,撬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跃升。此次遴选15个重点联系点,即为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意见》。作为“先行先试”载体,各联系点将承担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任务,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政策在地方落地并形成完整实施方案。


图片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1807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