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个重点联系点作为“先行先试”载体,将承担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任务,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政策在地方形成完整实施方案。
我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在医保赋能基层领域迈出实质性关键一步。
7月17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的通知》,正式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晋城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六安市、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酒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5个市(州)为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城市点。从地域来看,从东部城市到中西部地区,从省会城市到民族自治州,此次入选的15个联系点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国家层面将通过监测不同经济水平、人口结构与医疗资源条件下的实施效果,验证医保支持基层政策的适配性与有效性。据悉,2026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待遇、家庭医生签约、支付方式、基层用药、基金结算、医保经办和长期护理服务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措施,旨在以医保支付为杠杆,撬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跃升。此次遴选15个重点联系点,即为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意见》。作为“先行先试”载体,各联系点将承担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任务,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政策在地方落地并形成完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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