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56487453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医疗改革

社会资本办医终于迎来了实质性的利好!

更新时间:2014/11/28 16:22:05 浏览次数:1896

11月26日,国务院公布"国发〔2014〕60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此前国务院虽然屡次发文推动社会资本办医,并屡次掀起投资高潮,但是由于一直未有相应的落实政策,社会资本办医是热情高,成果小,除了眼科、牙科、妇产科等专科医院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投资综合性医院、改制公立医院都鲜见成功案例。

和以往的发文不同,此次政策落点细致,和社会资本办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让人眼前一亮。文件明确提出:

1.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这意味着,可能会有一批公立医疗机构转化成民营。但是,公立医院一直被认为难啃的骨头,尤其是医生的编制和职称是个大问题,不过,现在也有地方已经在试点改革,例如北京在试点打破编制打破铁饭碗。

2.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政府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这是政策在以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办医,不惜严控公立医院扩张,为社会资本办医留下市场空间。这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医保资格认定,医保是目前中国医疗市场中大头,为了争取医保定点医院的资格,民营医院想尽办法,但,提倡平等参与关键是设立合理公平的门槛。

3.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收、各种用费等不公平一直是社会资本的抱怨所在,这些细化的财税政策无疑将大大有利于双方开展公平竞争。

4.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进一步给社会办医提供优惠政策,资源要素的价格将全面下调,大大降低民营医院的成本。此外,放开医疗服务的价格也极有看点。放开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并不是新政策,但是之前效果不大,能涨价的早就涨了,不能涨价的,放开也不敢涨价。原因和公立医院相比,社会资本办医处于弱势,在公立医院未涨价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办医也不敢涨价。现在国家要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以外的价格,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涨价成为可能,有望带动整体医疗价格上涨。

利好政策出台后最关键的落实,在文件末尾,国务院给出了牵头的机构和文件出台的时间,限定相关部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出台相关的文件。

和社会办医相关的利好政策落实牵涉到价格改革、吸引社会资本管理等多个方面,主要是由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落实,但,无论哪个部委落实,国务院此次统一规定了文件出台时间:明年3月底。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