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55075563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注册备案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药物滥用检测试剂注册评价概述

更新时间:2023/7/7 15:34:20 浏览次数:17597

药物滥用指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强迫和无止境的追求药物产生的特殊精神效应,导致严重的健康、社会和法律后果。按照国际公约[1-2],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麻醉药品主要包含阿片类、大麻类和可卡因类三类;精神药品[3]主要包括中枢兴奋剂、中枢抑制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致幻剂。


2016年《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显示,药物滥用问题仍很严峻,且有向低龄化发展趋势。近年,传统毒品滥用占比虽有所降低,但绝对占比依然较高,而新型毒品滥用占比也逐年升高,医疗用药品滥用略有上升趋势,多药合并滥用情况仍然存在。


采用分子生物学的方法检测人体样本中的滥用药物对药物滥用的发现、干预及系统治疗至关重要。我国相关申报产品多为以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的定性检测试剂。


一、预期用途


产品预期用途体现其作用及功能,明确其使用场景。药物滥用检测目的是为临床医师对近期患者用药作出判断,鉴于这一特点,该类检测试剂通常用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药物滥用的初筛检测,如需进一步确认及评价,则要采用灵敏度及特异性更高的液相色谱法-质谱法(LC-MS)等检测方法进行。


二、分析性能


1.样本类型的选择


根据滥用的药物进入人体后毒性成份排出的方式不同,检测样本也多种多样。尿液及唾液中毒性成分代谢速度快,常被作为检测样本进行评价。


2. 准确度评价


产品准确度评价可选择对参考品的检测或方法学比对。其中,对参考品的检测要求样本基质与临床样本相同,且样本需通过具有公认量值的标准品配置而得。方法学比对分为与已上市同类试剂的比对和与液相色谱-质谱法(LC-MS)等参考方法的比对。准确度研究所使用的样本均需包含检出限附近样本、已知具有明显交叉反应性的所有药物或代谢物。


3. 精密度评价


应采用至少3个水平的真实样本进行研究,且应包含检出限水平样本,并考虑运行次数、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操作者及试剂批次等因素的影响,对各样本检出符合率、变异系数进行评价。


4. 检出限评价


检出限的评价应包含检出限确定与验证两部分内容。对于大多数药物,可直接采用我国相关技术指南及美国物质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管理局(SAMHSA)已确定的检出限浓度,如无推荐的检出限,注册人可根据相关药物代谢情况建立检出限。检出限的验证应采用检出限减去25%的浓度、检出限和检出限加上25%的浓度的真实样本进行。


对于被测物包括药物主要代谢产物及其结构类似物的产品,需同时对其代谢产物及其结构类似物的检出限进行确定和验证评价。


5. 特异性评价


5.1 交叉反应


交叉反应需对同类药物中的所有药物/化合物、药物代谢物、可能发生交叉反应的结构类似物进行评价,通过将上述物质加入到不含药正常人样本中进行制备,药物浓度水平应与人体内最高预期水平相当。对于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药物,应逐级稀释并进行检测,直至获得检测结果为阴性时的最高药物浓度。


5.2 干扰物质


吸收及代谢的常用药物或物质、内源性物质及生理条件、光致变色物质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建议注册人对每种干扰物质的潜在最大浓度及医学相关水平浓度进行评价,且应在药物检出限附近水平对每种干扰物质的阳性干扰影响和阴性干扰影响分别进行评价。


三、阳性判断值


该类产品阴/阳性结果的判断依赖于产品的检出限,因此可使用其检出限作为阳性判断值。如产品被测物还包括药物的主要代谢产物及其结构类似物,那么阳性判断值还应考虑其代谢产物及结构类似物的检出限。


四、临床评价


对于已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药物滥用检测试剂,可采用与境内同类已上市产品的方法学比对进行临床评价。对于包含多种包装规格的产品,临床评价应含盖产品所有包装规格,并进行汇总统计及对不同包装规格的分层统计。同时,还应选择检测范围内至少60例样本与液相色谱-质谱法等参考方法进行比对试验。


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的方法学比对样本应符合《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与参考方法的比对应以阳性样本为主,并包括部分阴性样本,检出限样本、检出限上下约50%浓度样本等。


五、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拉曼光谱法[4]、上转发光法等其他检测技术也逐渐用于药物滥用的检测,但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无需要任何辅助设备即可进行检测,操作及对结果的判读较为简单,在药物滥用的初筛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规范此类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流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参考文献:

[1]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2]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3]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卫医发[2007]39号

[4] 董荣录,李绍飞,林东岳,等.表面增强拉曼光谱在毒品检测中的应用进展[J]. 中国科学:化学,2021,51(03)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