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61053311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平衡营养,预防缺碘疾病

更新时间:2024/5/15 17:35:46 浏览次数:1065

什么是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临床特征)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以智力低下为主要临床特征)、单纯性聋哑、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 


胎儿期碘缺乏危害: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地方性克汀病及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


新生儿碘缺乏危害:新生儿死亡率增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大脑和身体发育迟滞。


儿童、青少年:对碘缺乏比较敏感,可影响智力发育、身体发育,造成运动、视觉、听觉障碍,突出的表现是甲状腺肿大。


成年人: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肿大等。


不同人群碘需要量不同,我国营养学会推荐碘的参考摄入量见下表。


微信图片_20240515173321.png


我国碘缺乏的流行病学状况如何?


我国曾是碘缺乏病流行较广泛和严重的国家之一。


上世纪70-80年代,国家组织对全国各病区县自然环境进行了综合考察,调查表明,全国有缺碘所致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约3500万人。到上世纪90年代,全国仍有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近800万。


碘缺乏病病区学龄儿童智商比非病区平均低12.45个点,重病区约有5%-15%的儿童存在轻度智力低下。 


1995年普遍食盐加碘以后,我国先后开展了14次全国碘缺乏病监测。2022年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5年的39.9%上升到91.2%,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0.4%下降到1.5%,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充足水平。


不同时期缺碘的危害


胎儿期缺碘

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如果孕期严重缺碘,会出现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


新生儿期缺碘

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可致亚克汀病、智力缺陷、哑、生长发育障碍等问题。


儿童及青春期缺碘

可致甲状腺肿、呆小症、单纯性聋哑、损害儿童智力和生长发育等问题。


成人期缺碘

可致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


缺碘的症状


颈部肿胀不适是缺碘最常见的症状,被称为“甲状腺肿”。有些人还会出现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声音嘶哑,刺激性咳嗽等症状。


其次,体重不明原因增加也是碘缺乏的另一个迹象。如果身体内没有足够的碘来制造合成甲状腺素,就会给身体发出信号,减少运动,吃得更多,储存能量,燃烧更少的能量。因此,突然肥胖的朋友们一定要当心,切不可大意。


此外,乏力、嗜睡,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等表现,也是碘缺乏比较常见的症状,当甲状腺素水平较低时,身体不能像平时那样产生足够的能量,这就会导致能量水平供给不足,让人感觉疲劳和虚弱。


碘缺乏的诊断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甲状腺是否肿大、基础代谢率是否下降、尿液检查等方式来判断身体是否存在缺碘的情况。


甲状腺检查

甲状腺是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地点。在身体缺碘时,甲状腺可能出现肿大的情况,一般可以通过甲状腺的状态来判断是否缺碘。


基础代谢率检查

在碘摄入不足的情况下,人体的基础代谢率通常会有所下降,同时伴随精神不振、体力下降等表现。通常可以通过基础代谢率来对是否缺碘进行判断。


尿液检査

如果存在甲状腺肿大、基础代谢率明显下降等情况,疑似碘摄入不足,可前往医院接受尿液检查,通过该检查进一步明确身体状况。正常情况下,尿液中的碘含量为150-300ug/L,如果低于150ug/L,通常与缺碘有关。


还有血液检查、甲状腺摄131碘试验、X线检查等检查,可以帮助诊断是否碘缺乏。


如果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建议尽快前往正规医院接受相关检查与治疗。


如何正确补碘?


食用加碘盐:

食用碘盐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最有效策略。应当在当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加碘盐,作为烹调食用盐,不购买私盐、劣质盐,和腌制盐等非加碘盐。


起锅时放碘盐:

由于碘在高温下会挥发。因此,烧菜是尽量起锅时再加盐,更不能将碘盐在热油中和菜一起煎炸。


注意碘盐的保存:

尽量随吃随买、不囤盐,用棕色玻璃或者陶瓷容器盛放碘盐,放置在凉爽、干燥、没有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炉火。


食用碘盐的量:

按照居民膳食指南要求,每人每天吃6g盐中的碘量,足够满足大多数成年人的生理需求。


适当食用海产品:

海产品中含碘丰富,正常人可适当食用。对于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学龄前及学龄儿童等特需人群需碘量比一般人要大,建议碘特需人群可常吃些海带、紫菜、海鱼等,可在不增加碘盐的基础上适当补充碘盐。


来源:公开资料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