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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医改三大热点 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更新时间:2017/4/5 14:37:30 浏览次数:1554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自4月8日起,所有在京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立刻在北京地区引起极大关注,医生和患者都在期待改革能为就医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

新医改的三大热点

此次方案的核心是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有三大方面举措迅速成为热议话题。

一是医药分开(把医院的利益与药品销售彻底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二是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435个项目价格调整。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到400~600元;上调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比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三是实施药品“阳光采购”。纳入阳光采购的药品可在政府搭建的网上平台采购,大多数常用药品价格动态联动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共用一个平台,药品采购目录实现上下联动、品种对接。

改革还调整了医疗救助标准,北京市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称,自2012年起,北京市已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公立三级医院开展了“医药分开”试点。此后发现,医生用药行为更趋合理,患者就诊药费负担呈下降趋势,于是就有了此番全面改革的铺开。

能有效推动分级诊疗

新举措能否降低看病价格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给出的官方答案是,“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但就单个患者而言,可能会因病情不同而有不同影响。如对于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核磁检查的患者,其就医费用会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手术、住院等)为主,诊疗费用会增加;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会有所下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通过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

除了看病价格的调整,中欧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此次改革还有两大亮点:其一,能有效遏制过度用药现象。医改后,药品将总体降价20%左右,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负担。其二,医生价值得到体现。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设立医事服务费、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利于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

一定程度上,改革也能推动分级诊疗。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研究员曹健认为,设立医事服务费后,在三级医院、知名专家处就诊,患者的个人支出会提升,因而,一些常见病、纯开药患者会分流至普通医生,乃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此外,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以及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等配套政策的出台,也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

核心问题仍未触及

作为全国诊疗核心资源的聚集地,北京市新医改具有风向标意义。在曹健看来,此次医疗服务项目的调整,能给各省市医疗机构以借鉴作用,尤其是对哪些项目该调整,调整的比例如何,有了细节上的指导。但此次改革并未涉及根本问题,即政府是否该加大医疗投入。只凭借收费结构的调整,是否能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院亏损,是否能增加医生收入、减少患者医药费支出等,还需要实践的证明。尤其是对于部分依赖开药创收的专科医院而言,如何制定新的政策来弥补亏损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蔡江南也指出,北京医改针对公立医院的收入补偿机制,试图纠正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扭曲结构,这个改革方向完全正确。但并没有提出与建立一个新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他认为,医改进入深水区后,最关键的是需要建立机制和制度。尽管一次性提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长期存在的价格扭曲问题,但并不能保证问题的根本解决。随着医疗成本和物价的变化,调整后的价格结构又会发生偏离,需要不断进行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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