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福建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该指导意见主要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申办医疗器械代贮代送资质相关程序及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委托代贮代送企业储存配送的规定、以及医疗器械代贮代送企业监管等四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同时,该《指导意见》还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和推动医疗器械物流综合服务这一新兴业态发展、调整和优化福建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构成、规范医疗器械流通渠道、减少医疗器械冷链管理的风险、提升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追溯能力、降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流通成本、提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和带动福建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全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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