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郑州、四川、重庆多地医药圈发生针对违规推广处理的情况,今天我们来看下最早规范医药代表推广行为的上海这边的相应情况。
▌ 代表来访预约系统启动
上海著名的大三甲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本月已经启动药企代表预约备案系统,并且院办的要求已经通知到医生及企业人员,要求双方按制度进行拜访登记管理。
据了解,目前医药代表工作牌尚未发放,登记备案全部完成后医院行风办进行统一置办配发。并且医院对相应来访预约制定了管理办法,制度依据来自《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目前,来访预约登记系统已经正式启动上线。
▌ 配牌上岗,三定一有
按照华山医院来访预约登记流程,药企代表来访需经过注册、登录、来访申请、来访纪要四个步骤,基本要求和以前上海要求一致:三定一有,佩戴工作牌,接待场所应避开诊室和病房。
三定一有:定时间、地点、人员,有会议记录
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来访的,给企业记1分/人次。
接待人员:
1)必须保证至少两名以上本院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2)医务和行风办人员可根据预约备案自由参加接待并监督
接待地点:
1)会议室、教室、非医疗诊疗重点区域的办公室、实验室等(科室确定接待地点并上报OA);
2)必要时可预约有监控的会议室进行接待;
3)应避开门(急)诊包括会议室、教室、非医疗诊疗重点区域的办公室、住院部、检验科、装备科、药剂和信息管理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
▌ 学术拜访需预约,器械跟台不受限制
至于哪些拜访需要按照医院接待管理办法来执行,医院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大咪给大家分享如下:
管理办法适用于:
学术拜访:学术推广会议、产品信息传递等;
慈善赠药项目;
邀请讲课:幻灯片沟通、网络讲课等;
药品采购事宜:议价、合同签订等。
另外,值得欣慰的是,“日常业务往来”不适用于接待管理办法,也就是不需要预约登记,内容范围主要是商业活动,这也是符合医院药械部门正常运营的需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药品、器械的商业配送;
资料交接:发票、合同、各类资质文件、配置清单等;
技术支持和售后:设备调试、维修、使用指导,不良反应报告、器械跟台,驻场等。
▌ 扣12分即可停药!
对于违规行为也做了详细的扣分机制,比如前面提到的,未佩戴工作牌来访的,给企业记1分/人次。其他还有,为提前预约备案的来访,2分/人次,首次进入重点区域推广、统方等,6分/人次,二次进入扣12分/人次,疑似商业贿赂行为者也是12分/人次。
当累计满6分,即约谈企业负责人,满12分,停止采购企业产品3~6个月,再次满12分,直接进入药品采购黑名单。从这个扣分机制来看,还是非常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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